在這裡先打個岔,

有個現象我想先說一下。

 

我高中超級不喜歡看課外書,除了漫畫以外。

我想是因為國中時候帶來的陰影。

 

國中那時,

因為老師們都很積極地想要把大家變成什麼鬼,

所以常常會團購一些書(學生完全沒有選擇權),然後要寫心得。

 

當時覺得最噁心的幾本我在這裡稍微提一下:

 

《物理之美》《別鬧了費曼先生》

算是物理界很有名的兩本課外書,

但我說句實話,我現在看得懂的話我坐在這裡念國中幹嘛!?

 

對國中生來說極度噁心的兩本書,

大家寫心得都是每50頁一翻然後隨便喵一下,再亂寫一通。

 

《文化苦旅》《山居筆記》

別鬧了秋雨先生……

這真的不該是拿來讓還沒養成閱讀習慣、整天都只想看漫畫打電動的國中生細嚼的書。

 

 

想當然爾買來就是晾在家了,

甚至有沒有翻過也沒什麼印象,

 

只知道這造成了上了高中後的我,完全不想碰寫滿字的書這個陰影。

 

那時我跟朋友說,

我翻過的課外書,一隻手絕對數得出來。

直直到了整套「工程師生產線」* 把我活生生碾過後的這些年,我才開始看。

(*註:南蠻明星國中→南蠻第一志願高中→宅男大學→宅男大學進修班→ NOW)

 

 

在這之前,我一直都很開開心心地寫著 很(ㄇㄟ/) 真(ㄋㄟ\) 誠(ㄏㄢ/)的字。

 

然後回題,

在開始喜歡上女生(註:從沒喜歡上男生過)後,

慢慢變成開始寫一些十(ㄋㄠv) 分(ㄉㄞ\) 感(ㄎㄨㄥ) 性(ㄎㄨㄥ) 的東西。

 

 

記得那時喜歡上一個女生,

是我好朋友的女朋友的同班同學,

我和他們兩人非常要好,

有趣的是,是他們兩個人介紹我認識這個女生的。

後來才喜歡上的。

 

那時候默默喜歡的感覺很有趣,

一起在弘毅樓念書時,似乎也有些灌倒醉翁。

 

還記得那時候她對我講的經典名言是,

「要介紹我妹給你認識嗎?她很正哦!」

 

真是刻苦銘心的一段暗戀啊。(菸)

 

後來劇情變得很奇妙,

大意上就是我結束了這段暗戀,

然後我的好朋友和他女友分手後……我就和他前女友在一起了。(無誤)

這……又是另一段大故事了……

 

而且當事人很多,請你們有不小心看到這篇的話按個讚就好不要做任何評論 XDDD

是件鬧得好像全校都知道的事,

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不是我的問題。

 

其實我要講的是這件事的接下來,

這才是能讓我順利回到「寫字這件事」的核心。

 

就是,

我又喜歡上另一個可愛的女生。

 

是我開始寫很多很多很多很多,真的很多字的一個女生。

這些字都還放在新紅樓BBS站,

我想我應該趁一段空閒,好好一顆一顆拾回家。

 

那時候寫了很多,

現在看了還會很感動,很放鬆,很窩心的東西。

 

有時候走過了那段幼稚的歷史然後把細節都給忘得差不多,

連帶也拋棄了很多人生,帶給你的記憶、教訓,感動,和活著的動力。

 

我很慶幸愛寫廢話的我寫下來了,

十幾年,偶爾幾根白髮後,

它告訴你,曾經有誰對你這麼好,

 

你走過,不孤獨。

 

 

雖然這位當事人現在很愛跟我抱怨我總是心情不好才想到她,

但我現在好想告訴妳……我從來沒忘過。

 

我常會說,某任女友之於我,

就像是不管家裡反對義無反顧的新主人之於快凍死的棄貓,

 

但我真的不知怎麼形容妳。

 

或許我從高中到現在,延伸到後半輩子,

再寫了些什麼,想起了哪些,

 

都有妳的影子。

 

我的文字從妳開始。

 

然後繼續不斷,

寫呀寫的。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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